按照2026年9月15日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安排,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版)〉〈长安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长大学〔2026〕83号),以及《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的通知》(长大学学〔2018〕184号),结合学院与各年级学生教育管理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经学生申请、资格审查、评审答辩、学院审定,确定了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30日。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学院反映,邮箱:zlx1995@chd.edu.cn。过期不予受理。
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