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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课程研究生助教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5-02-20

为进一步深化中外合作办学课程改革,全面提升课堂质量及教学质量,有效保障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秩序及运行,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20332号)和《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优秀学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长安都柏林〔202206号),现就2024-2025学年第学期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助教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自由申请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聘的方式。

2.程序公开原则:助教选聘全过程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工作职责

承担相关课程随堂听课、组织随堂测验并完成批改工作、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指导、协助指导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共选聘25名助教分别承担21门课的助教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选聘面向全校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聘的方式。

应聘学生填写《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助教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至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学院负责按需组织面试考察应聘学生相关课程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可包括如下两个环节:试讲(5分钟),讲解辅导课程或相关课程的一道讨论题或习题,试讲内容应为全英文;提问(5分钟),回答面试时提出的关于课程内容和工作职责等问题。

四、选聘条件

1.基本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所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3.英语水平较好,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100分以上优先考虑),能够完成全英文作业批改工作;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过相近课程且成绩优异;

5.能顺利完成学业及培养要求,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助教岗位(已被聘用的,需解除聘用关系):

1.违反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考试有不及格或考核有不合格者。

五、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及材料提交。2025226中午12:00,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选聘工作邮箱提交个人简历及《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邮件主题为姓名+学院+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助教选聘报名材料

选聘工作邮箱:cdic_academic@chd.edu.cn

2.初步筛选。根据报名人数,结合申请材料,确定是否组织面试。若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名单。根据申请材料评分、面试等情况,研究生工作部 、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在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并通知学生本人。

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

教务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5219

附件1: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2024-2025学年第学期助教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助教岗位申请表

附件3: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优秀学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