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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9-03

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主题,按照“突出活动导向性、增强活动实效性、提升活动影响力、体现活动融合度、确保活动安全性”的工作原则,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运在陕举办等重大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现各项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为全面总结实践成果,并为后期评优表彰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参与我校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所有团队及个人

二、材料内容

(一)团队实践

1.电子版材料

各实践团队须向各分团委或所在团学组织指导教师提交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报告、活动照片(原图且大于1M,须命名,单独保存不得插入WORD文档)、实践成果、新闻报道(将报道链接整理至WORD文档,另附截屏原图并命名)、实践基地汇总表,如有视频资料也请一并报送。

2.纸质版材料

各实践团队须向各分团委或所在团学组织指导教师提交实践地接收证明和活动反馈表(原件或扫描、复印件)、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报告、新闻报道、实践成果、实践基地统计表(上述四项材料均要求全文双面黑白打印)。学校资助的立项团队还须整理好经费报销单(票据及粘贴须符合要求),经各分团委或团学组织指导教师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可报送校团委,详情参见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使用报销指南》(附件1)

(二)个人实践

1.电子版材料

实践个人须向各分团委提交《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登记表》、成果报告、照片(原图且大于1M,须命名,单独保存不得插入WORD文档),如有社会实践新闻报道及社会实践视频资料也请一并报送。

2.纸质版材料

实践个人须向各分团委提交《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个人实践登记表》、成果报告、个人体会或总结(此三项材料均要求全文双面黑白打印)。

三、报送要求

1.各实践团队及个人务必按照要求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各分团委、各团学组织指导教师处,经初审合格后上报校团委。初审时务必仔细审核实践地接收证明、活动反馈表和往返火车票,确保实践真实有效开展;认真把关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确保报告质量和水平。

2.各实践团队及个人务必按照立项确定的项目类别和相关要求准备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并以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实践团队/个人)的形式上交各分团委。各分团委须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本数据汇总表》(附件2)

3.各分团委、各团学组织应整理汇总社会实践宣传报道、照片视频等相关材料,准确统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参与实践人数、媒体报道情况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填写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统计表》(附件3)、《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2021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新闻报道统计表》(附件5)

4.请各分团委、各团学组织指导教师于9月6(周一)18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名称:院系名称+实践队伍数+实践个人数)发送至邮箱chd123@chd.edu.cn(或在上交纸质版材料时拷贝至指定电脑中);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各分党委(党总支)、团学组织公章并经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团学组织指导教师签字;报销单据填写经办人后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29-6110586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分团委、实践团队及个人根据《202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中对实践成果撰写的相关要求,认真、客观地进行总结和凝练,做到真实规范、特色凸显。其中,实践团队参与评优数据将主要参考在“三秦学子陕西学联-三下乡”新媒体系统中上传的稿件、图片、视频数量及活跃度排名,以及在各级媒体及学校官网发布新闻情况提交总结材料的质量数量

2.请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要求报送规范合格的材料,逾期未报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所有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造假行为。如果发现,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社会实践评优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减少甚至取消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