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后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严格规范团员管理,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团组织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接转、团籍管理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2021级新生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均须进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二、新生团支部建立
1.新生入学后,各分团委要全面了解、掌握新生团员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指导建立班级团支部并设立支部委员会。具体程序如下:
(1)由班级向所在分团委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分团委批复同意成立团支部。
(2)由团支部向所在分团委请示召开团员大会,经批复同意后,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团支部向所在分团委上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
(3)各分团委填写《长安大学2021级新生团支部名单》(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须报校团委备案。
2.学生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换届一般在学年末进行。支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支委会设书记,可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
3.新生班级团支部建立后,各分团委要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及时建立、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及团员、团干部相关信息。
三、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查和具体负责办理,须在“智慧团建”系统线上进行,同时线下做好团员档案接收、团员证注册等工作。
(一)团员材料审查及团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团员开学后要及时将自己的团员档案、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所在分团委,各分团委在核查团员档案、确定团员身份后,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档案须妥善保管。
2.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有团籍档案但无团员证者,可以正常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有团员证而无团籍档案者,须联系入团单位补办团籍档案或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入团时间及单位),之后可以正常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无团籍档案又无团员证而只持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要慎重对待并认真查找分析其有关档案,经调查确系团员者,须联系入团单位补办团籍档案或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入团时间及单位),之后方可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情况不明或确认有造假嫌疑者,一律视为非团员;
(4)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更无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而自称团员者,各分团委要从严把关,原则上一律视为非团员;
(5)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若无团员发展编号,属违规发展团员,一律视为非团员。
(二)“智慧团建”系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创建团支部:各分团委管理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准确创建下级团支部,并督促团支部书记及时完善团支部委员、团员、团干部信息。
2.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新生团员登陆“智慧团建”系统,点击“关系转接”,转接原因选择“升学”,申请转入组织“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长安大学团委-××院(系)团委”(务必填写至所属分团委),信息无误后提交。
3.转出团组织审批:新生团员提交转接申请后,须联系“智慧团建”原所在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管理员,以同意团组织关系转出。
4.转入团组织审批:各分团委管理员及时审批转入申请,学生团员身份确认后方可同意转入。
5.分配团支部:各分团委管理员审批通过后,将该名团员分配至其现所在团支部。
6.各分团委须于9月10日前完成新生线上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并将《长安大学2021级新生团支部名单》(见附件1)、《长安大学2021级新生团员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zb@chd.edu.cn。
四、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团员档案包括团员的团籍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团员考核材料和团员奖惩材料等。各分团委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新生团员的团员档案接收管理工作。新生团员档案原则上由各分团委核实后,及时归入该学生学籍档案。
(一)团员档案接收
(1)新生团员向团组织报到时须上交其团员档案材料、团员证等各一份,以便团组织核实团员身份。团员档案装入学籍档案的,各分团委应主动联系辅导员查阅新生团员档案。
(2)各分团委核实新生团员档案后,应及时将其归入该生学籍档案。所有团员档案核查及移交情况要做好工作记录,并签字确认。
(二)线下团组织关系接转及团籍注册
各分团委须在9月15日前,对已在“智慧团建”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的新生团员,在其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页办理转入手续,并完成团籍注册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审核
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分团委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确保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序进行。同时,要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为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明确职责,注重协同
各分团委要履行具体责任,积极担当作为,认真指导学生在“智慧团建”线上建立组织树,通知新生发起转接,及时有序审核;要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协同,与新生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线下团员档案接收和团籍注册等工作。
联系电话:029-61105856